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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19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5-31 13:33:18 | 1256 次浏览
工信部:2019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局

标  题:关于做好2019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网安函﹝2019﹞615号

成文日期:2019-05-30

发布日期:2019-05-30

文章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局

分  类:网络安全管理


关于做好2019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升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行政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战略目标,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防攻击、防入侵、防篡改、防窃密为重点,深入查找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并强化整改,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着力防范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保证电信网和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许可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网络运行单位”)建设与运营的网络和系统。重点是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基础设施,通过公共互联网收集、存储与处理用户信息和网络数据的重要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IP承载网、支撑网、互联网数据中心、公共云服务平台、互联网内容分发网络、域名服务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门户网站、即时通信系统、网络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系统、软件应用商店、移动应用程序及后台系统、公众无线局域网、公众视频监控平台等。


三、检查内容


检查网络运行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电信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系列标准符合情况,仍然存在的弱口令、漏洞和其他风险隐患等。主要包括:


(一)网络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本单位网络与系统的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等。

(二)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重点检查网络隔离、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口令管理、边界防护、数据保护、容灾备份、安全审计等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标准符合性和有效性,以及网络安全监测手段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仍然存在的漏洞等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软硬件系统存在的漏洞、弱口令、后门、被植入恶意程序、网站被篡改、被非法入侵、被非法远程控制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全面梳理所有正式上线运行的网络与系统,7月10日前,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https://www.mii-aqfh.cn)完成定级备案,并核实已有备案信息的内容,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备案信息予以补正,定级备案完成情况将作为电信主管部门检查评估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本单位网络与系统的自查评估,及时整改并做好自查总结,7月15日前,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将本单位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互联网公司根据属地通信管理局要求上报自查总结报告。

(二)检查评估。电信主管部门选取部分重要的网络和系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采取现场访谈、资料查阅、现场检测、远程渗透、代码检测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选取部分与公共互联网连接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信主管部门通过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各地通信管理局除抽查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外,还要抽查当地重点互联网企业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并可对属地内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行抽查,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三)整改问责。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风险进行深入整改,并及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对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和专业公司,将其网络和系统检查结果作为2019年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和专业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依据。对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问题拒不改正或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行政检查是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管理和推进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坚决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

(二)规范检查,严明纪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和结果。规范检查方法和程序,避免检查工作影响网络和系统的正常运行。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通过电话(010-66022093)或邮箱(wac@miit.gov.cn)进行投诉。

(三)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强化问题导向,改进自查评估和监督检查的方法,增强问题发现和整改能力,既要解决已发现的问题,又要注重挖掘问题背后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技术能力不足、人员队伍欠缺等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检查工作实效,健全网络安全问题闭环管理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