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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
| 发布时间: 2019-03-15 10:07:22 | 1032 次浏览
工信部 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

近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意见》要求信息通信行业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将重点整治骚扰电话、不规范资费营销和计收费、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通讯信息诈骗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启动宽带“双G双提”行动计划;加快4G网络建设,力争实现全国98%行政村通4G,98%贫困村通宽带;加快网络改造和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网间联调联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加快5G商用发展进程,扎实做好标准、研发、试验等工作;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完善IPv6网络支撑体系;加强网络运行管理,推进网间互联互通,实现网间带宽新增扩容2500G,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与应急通信保障。

工信部表示,要严格落实《电信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机制和管理流程,提升系统支撑能力和服务便捷性,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消费者协会、互联网协会、电信用户委员会等沟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基础电信企业要着力提高用户投诉解决率,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健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公示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和行业自律。

特别是,不得使用实行进网许可制度但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在整治骚扰电话方面,工信部提出要进一步落实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措施,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要全面加强通信资源和用户管理,严格台账管理,强化合同约束;呼叫中心企业要严格规范通信资源使用行为、营销外呼行为,建立禁呼名单制度;相关企业要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进一步提升主叫号码鉴权和溯源、骚扰电话监测和拦截、风险提示等技术防范能力。完善骚扰电话的举报、处置、追责及网间联动协查流程,推动行业自律。综合调动各方力量,规范电话营销行为,推进电话用户登记的“谢绝来电”制度,建立骚扰电话长效管控机制。

此外,还要规范套餐设置,完善资费公示制度,“清单式”公示所有在售资费方案,明示套餐规则,探索推出“业务单价+使用折扣”的收费模式。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严禁限制老用户选择新套餐,严禁限制用户转低资费套餐,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套餐变更服务。强化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巩固深化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与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