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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代币发行融资"纳入举报范围 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
| 发布时间: 2018-08-28 22:11:45 | 125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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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月 28 日消息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显示,除了现金贷业务、网络借贷等业务,"代币发行融资"已经被纳入了举报范围。 

在“举报范围”内容描述,包括了代币发行融资。详细内容如下:

1. 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

2. 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

3. 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4. 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5. 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6. 其他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